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白皮书
在当前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加速融合的大背景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简称 AIGC)正在悄然引导着一场深刻的变革,重塑甚至颠覆数字内容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将极大地丰富人们的数字生活,是未来全面迈向数字文明新时代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发展历程与概念
1950年,艾伦·图灵(Alan Turing)在其论文《计算机器与智能(Computing Machinery and Intelligence)》中提出了著名的图灵测试,给出了判定机器是否具有智能的试验方法,即机器是否能够模仿人类的思维方式来生成内容继而与人交互。
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工智能从那时起就被寄予了用于内容创造的期许。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随着数据快速积累、算力性能提升和算法效力增强,今天的人工智能不仅能够与人类进行互动,还可以进行写作、编曲、绘画、视频制作等创意工作。
2018 年,人工智能生成的画作在佳士得拍卖行以 43.25 万美元成交,成为世界上首个出售的人工智能艺术品,引发各界关注。
随着人工智能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内容创作,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简称 AIGC)的概念悄然兴起。
AICG历史沿革
结合人工智能的演进历程,AIGC 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即:早期萌芽阶段(20 世纪 50 年代至 90 年代中期)、沉淀积累阶段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至 21 世纪 10 年代中期),以及快速发展阶段 (21 世纪 10 年代中期至今)。
自2014年起,随着以生成式对抗网络(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 GAN)为代表的深度学习算法的提出和迭代更新,AIGC 迎来了新时代,生成内容百花齐放,效果逐渐逼真直至人类难以分辨。
2017年,微软人工智能少女小冰推出了世界首部 100%由人工智能创作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
2018年,英伟达发布的 StyleGAN 模型可以自动生成图片,目前已升级到第四代模型 StyleGAN-XL,其生成的高分辨率图片人眼难以分辨真假。
2019年,DeepMind 发布了 DVD-GAN 模型用以生成连续视频,在草地、广场等明确场景下表现突出。
2021年,OpenAI 推出了 DALL-E并于一年后推出了升级版本 DALL-E-2,主要应用于文本与图像的交互生成内容,用户只需输入简短的描述性文字,DALL-E-2 即可创作出相应极高质量的卡通、写实、抽象等风格的绘画作品。
AIGC 的概念与内涵
目前,对 AIGC 这一概念的界定,尚无统一规范的定义。
国内产学研各界对 于 AIGC 的理解是 继 专 业 生 成 内 容 ( 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 PGC)和用户生成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 UGC)之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自动生成内容的新型生产方式。
在国际上对应的术语是人工智能合成媒体(AI-generatedMedia或 Synthetic Media),其定义是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对数据或媒体进行生产、操控和修改的统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AIGC 既是从内 容生产者视角进行分类的一类内容,又是一种内容生产方式,还是用 于内容自动化生成的一类技术集合。
从发展背景方面来看,AIGC 的兴起源于深度学习技术的快速突 破和日益增长的数字内容供给需求。
一方面,技术进步驱动 AIGC 可 用性不断增强。
另一方面,海量需求牵引 AIGC 应用落地。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程度不断加深, 以及 Meta、微软、字节跳动等平台型巨头的数字化场景向元宇宙转 型,人类对数字内容总量和丰富程度的整体需求不断提高。
技术能力
从技术能力方面来看,AIGC根据面向对象、实现功能的不同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智能数字内容孪生
其主要目标是建立现实世界到数字世界的映射,将现实世界中的物理属性(如物体的大小、纹理、 颜色等)和社会属性(如主体行为、主体关系等)高效、可感知地进
二是智能数字内容编辑
其主要目的是建立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双向交互。在数字内容孪生的基础上,从现实世界实现对虚拟数字世界中内容的控制和修改,同时利用数字世界高效率仿真和低成本试错的优势,为现实世界的应用提供快速迭代能力。
三是智能数字内容创作
其主要目标是让人工智能算法具备内容创作和自我演化 的能力,形成的 AIGC 产品具备类似甚至超越人的创作能力。以上三 个层面的能力共同构成 AIGC 的能力闭环。
应用价值
从应用价值方面来看,AIGC 将有望成为数字内容创新发展的新 引擎,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全新动能。
一方面,AIGC 能够以优于人 类的制造能力和知识水平承担信息挖掘、素材调用、复刻编辑等基础 性机械劳动,从技术层面实现以低边际成本、高效率的方式满足海量个性化需求;同时能够创新内容生产的流程和范式,为更具想象力的内容、更加多样化的传播方式提供可能性,推动内容生产向更有创造 力的方向发展。
另一方面,AIGC 能够通过支持数字内容与其他产业 的多维互动、融合渗透从而孕育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 点,为千行百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2021年以来,元宇宙呈 现出超出想象的发展爆发力;作为数实融合的终极数字载体,元 宇宙将具备持续性、实时性、可创造性等特征,也将通过 AIGC 加速 复刻物理世界、进行无限内容创作,从而实现自发有机生长。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技术体系及其演进方向
AIGC 技术升级步入深化阶段
人工智能算法的不断迭代是 AIGC 发展进步的源动力,从技术演 进的角度出发,可将 AIGC 技术可大致划分为传统基于模板或规则的 前深度学习阶段和深度神经网络快速发展的深度学习阶段。
AIGC 大模型架构潜力凸显
超级深度学习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深度神经网络技术在大模型和多模态两个方向上的不断突破,并为 AIGC 技术能力的升级提供了强力的支撑和全新的可能性。
AIGC 技术演化出三大前沿能力
AIGC 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音频、文本、视觉等不同模态数据,并构成了丰富多样的技术应用。分别是智能数字内容孪生能力,智能数字内容编辑能力和智能数字内容创作能力。
除了对各种模态数据内容的修复和增强,近年间,数字内容孪生中智能增强技术在三维视觉领域取得了快速地发展。
在数字内容孪生技术的基础上,智能数字内容编辑的相关技术构 建了虚拟数字世界与现实物理世界间的交互通道。
从技术角度看,智能数字内容编辑主要通过数字内容的语义理解 和属性控制两类技术来实现对内容的修改和控制。
资料来源:京东探索研究院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应用场景
1.AIGC+传媒:人机协同生产,推动媒体融合。
在采编环节,一是实现采访录音语音转写,提升传媒工作者的工作体验。2022 年冬奥会期间,科大讯飞的智能录音笔通过跨语种的语音转写 助力记者 2 分钟快速出稿。
二是实现智能新闻写作,提升新闻资讯的 时效。
三是实现智能视频剪辑,提升视频内容的价值。2022 年冬奥会 期间,央视视频通过使用 AI 智能内容生产剪辑系统,高效生产与发 布冬奥冰雪项目的视频集锦内容,为深度开发体育媒体版权内容价值, 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
在传播环节,AIGC 应用主要集中于以AI合成主播为核心的新 闻播报等领域。
AI 合成主播开创了新闻领域实时语音及人物动画合 成的先河,只需要输入所需要播发的文本内容,计算机就会生成相应 的 AI 合成主播播报的新闻视频,并确保视频中人物音频和表情、唇 动保持自然一致,展现与真人主播无异的信息传达效果。
2.AIGC+电商:推进虚实交融,营造沉浸体验。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消费的升级和加快,购物体验沉浸化成为电商领域发展的方向。AIGC 正加速商品 3D 模型、虚拟主播 乃至虚拟货场的构建,通过和 AR、VR 等新技术的结合,实现视听等 多感官交互的沉浸式购物体验。
3.AIGC+影视:拓展创作空间,提升作品质量。
随着影视行业的快速发展,从前期创作、中期拍摄到后期制作的过程性问题也随之显露,存在高质量剧本相对缺乏、制作成本高昂以 及部分作品质量有待提升等发展痛点,亟待进行结构升级。
运用 AIGC 技术能激发影视剧本创作思路,扩展影视角色和场景创作空间,极大地提升影视产品的后期制作质量,帮助实现影视作品的文化价值与经 济价值最大化。
4.AIGC+娱乐:扩展辐射边界,获得发展动能
在数字经济时代,娱乐不仅拉近了产品服务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而且间接满足了现代人对归属感的渴望,重要性与日俱增。
借助于 AIGC 技术,通过趣味性图像或音视频生成、打造虚拟偶像、开发 C 端用户数字化身等方式,娱乐行业可以迅速扩展自身的辐射边界,以更加容易被消费者所接纳的方式,获得新的发展动能。
5.AIGC+其他:推进数实融合,加快产业升级
除以上行业之外,教育、金融、医疗、工业等各行各业的 AIGC 应用也都在快速发展。
教育领域,AIGC 赋予教育材料新活力。金融领域,AIGC 助力实现降本增效。医疗领域,AIGC赋能诊疗全过程。工业领域,AIGC 提升产业效率 和价值。
总体来看,AIGC 正在发展成与其他各类产业深度融合的横向结合体, 其相关应用正加速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发展面临的问题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步入快车道,AIGC 因为其快速的反应能 力、生动的知识输出、丰富的应用场景,在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AIGC 的关键技术、企业核心能 力和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围绕公平、责任、安全的争议日益增多。关键技术不够完全成熟,大规模推广落地尚存痛点、难点。
目前,AIGC 技术不断升级,进一步释放内容生产力,但其在人工智能关键 技术方面尚存在局限,掣肘产业发展进程。
一是人工智能算法存在固 有缺陷;二是 AIGC 内容编辑与创作技术不 够完善;三是企业风险治理能力尚未完善。
2022 年 5 月,最新出台的《关于 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扶持文化数字 化建设的产业政策,强调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未来,各地、各部门政策的支持力度、推进落实 和动态调整情况将决定着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建构程度,将对 AIGC 技 术在社会情境中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未来展望
从真实可控向多样组合发展
从技术层面上看,目前 AIGC 的相关算法已经具备了真实复刻和 创造某类既定内容的能力,同时相关模型对简单场景的内容生成也取 得了较好成果,但面对多样性变化和复杂场景内容生成的挑战,现有 AIGC 的算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从本地化集中式向大规模分布式发展
作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新模式,AIGC 通过应用大 量新型人工智能技术来创造和制作丰富的创新型、高质量、可交互的 数字内容,这给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带来了全新的挑战,针对大 规模分布式 AIGC 交互算法的研究是时下紧迫且热门的主题,也是 AIGC 技术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
随着 AIGC 核心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内容孪生、内容编辑、内容 创作三大基础能力将显著增强。
目前,AIGC 已经在多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如金融、传媒、文 娱、电商等,未来应用场景会进一步多元化
生态建设日益完善
随着 AIGC 的不断成熟,以标准规范、技术研发、内容创作、行 业应用、资产服务为核心的生态体系架构将日趋完善,无论是以 AIGC 赋能产业升级还是以 AIGC 自主释放价值都将在此框架下健康有序 发展。
随着 5G、云计算、VR、AR 等 前沿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一代智能终端设备的研发创新,完整的 AIGC 生态链是未来释放数据要素红利、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促进数字经济 发展、构建数实融合一体、创造元宇宙世界最重要的推动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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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AI技术正在进入多领域应用。
应用
2022年11月30日,人工智能研究机构OpenAI推出了生成式AI对话大模型ChatGPT。对话式聊天机器人并非新事物,早在2014年微软便推出了微软小冰,不同之处在于体验感。ChatGPT几乎可以像人类一样对话,甚至能完成写代码、做题、写文章、撰写视频脚本等创造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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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AB面:多企业布局的万亿潜在市场与监管挑战
随着ChatGPT、文心一言等各类应用的爆火,围绕人工智能的讨论更加热烈。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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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归属及侵权案——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一案,引起相关公众的热议。在人工智能时代,此案引发了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归属的讨论并且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生成物逐渐出现在作品领域。人工智能的发展给著作权体系提出了直接撼动法律基础的问题——创作作品到底是不是人的特权?同时,随着人工智能生成物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相关领域的不断拓展,人工智能生成物在著作权制度中引发的问题更加突出。如果不能对复杂的人工智能生成物进行权利分配,将会对产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大量的音乐、艺术作品和文稿是由人工智能产生的。如果得不到保护,将会出现许多社会和法律问题。人工智能之间可能存在相互抄袭的问题,也可能存在人类对人工智能的抄袭的问题。如果没有法律的规制,就会出现混乱局面,这不利于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良性循环。
一、导论
人工智能时代下著作权法面临的窘境
说到人工智能,今天的人们不会陌生,它存在于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人工智能技术为人们提供了更方便、更高效的生活方式,如电子货币支付、刷脸系统等。人工智能通常被称为AI,它是一门集模拟、扩展、延伸为一体的科学技术。其研究领域十分广泛,包括机器学习技术、语言处理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人工智能是以人类智能创造为基础,以人类为创造主体的技术。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其发展速度超出人们的预期,人工智能时代已经到来。与此同时,人工智能生成物也给著作权制度体系带来了冲击,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归属问题在不同学者之间有较大的争议。
众所周知,要想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作者、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目前,人工智能生成物由于不符合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要求,因此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现有的著作权法体系并不保护人工智能生成物。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都是由自然人创作的。人工智能本身不是自然人,因此不符合作者的立场。自然人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人工智能显然不是。我国著作权法虽然也赋予法人或者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作者身份,但归根结底作品是自然人创造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制度。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法律是以人为本的法律。在讨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时,我们有意无意地忘记了忘记了法律的目的和价值,忘记了维护人类利益是一切法律制度的精髓。著作权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一样,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框架之上的。所有权利都是针对个人的。独创性,又称独创性或初创性,是指独立创作的作品的独创性。只要作品不是对现有作品的完整或实质性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就可以被视为具有独创性。如何确定其是否具有原创性,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不同的标准。但是,各国对满足独创性的前提是一致的,即满足独创性的前提是作品是由自然人创作的。综上所述,在现有体系制度下,人工智能生成物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要求。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与人工智能生成物相关的案件已经屡见不鲜。因此,如何保护人工智能生成物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人工智能生成物进行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工智能被誉为世界三大最先进技术之一,也被认为是21世纪三大最尖端技术之一。在世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中,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人工智能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无论是在国家关注度还是在国家政策上。鉴于人工智能的巨大经济价值,为了更好地实现人工智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等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发展中国家和世界上有前途的人工智能产业受益国,中国也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的积极发展和有效保护。
无论是从鼓励创新的角度,还是从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维护法律稳定的角度,大家都达成了一个共识,即必须保护人工智能创造力。人工智能是人类智能能力的表现,它通过一系列智能策略来解决问题。这些成果一旦发展到人工智能的高级阶段,将与科学、文学、艺术等人类创造领域的成果非常接近。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出现对著作权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工智能生成物数量的激增并且呈现逐渐替代人类作品的趋势,这实际上缩小了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第二,更重要的是,人工智能生成物与人类作品非常相似,但不受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制约,制度的特点使其成为人类作品仿冒和抄袭的重灾区。如果不给予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让人们随意使用,势必会降低人工智能投资者和开发者的积极性,对新作品的创作和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保护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防止其被随意复制和传播,可以激发全社会对人工智能的投资和研发热情,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更新和进步,从而产生更多更好的人工智能生成物,实现整个人工智能产业链的良性循环。如果我们赋予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和法律意义及保护,或许能够充分鼓励更多的人对人工智能生成物进行更多的智力投资和资本投资。
人工智能生成物应受著作权保护的法理逻辑
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的滞后性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互联网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各种各样的问题层出不穷,用一种法律是无法完全解决的。社会是流动的,但法律并不总能反映社会的变化,因此法律的滞后性就显现出来。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与人工智能生成物相关的案件已经屡见不鲜。因此,如何保护人工智能生成物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也是人类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标志。人工智能生成物影响着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预示着未来人工智能技术时代有着无限的发展可能性。然而,人工智能生成物在给人们带来效率和便利的同时,也肆意破坏了人类现存的生存规则。因此,不能任由其自由成长、自由放任,也不能为了刻意迎合人工智能产业的声音而肆意解读现有的法律规定。科学技术的发展很难预测,立法总是滞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面对人工智能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我们应该加快建立保护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律制度,维护人类社会正常和谐的生存和发展秩序。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必然改变人们的生活理念和对法律的需求。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制建设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现实社会生活的需要,体现人们对人工智能生成物发展的渴望。人工智能生成物先于人工智能生成物专门立法而存在是一种客观必然。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通常是循序渐进的,即立法者在保证法律稳定性的基础上反复权衡法律的存废,慎重考虑法律的删除和修改,以适应新时代新现象的出现。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律保护不仅需要立法理念的正确确立和理论研究的深化,更需要不断厘清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律保护需求和司法实践的反复检验。换言之,虽然法律制度落后,但我们需要在人工智能时代寻求前瞻性的解决方案。只有充分认识人工智能可能给相关法律制度带来的各种挑战,才能探索出相应的制度,最终推动人工智能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二、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权利归属
李萌萌|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路径研究
李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