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互联网营销师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有四大变化
昨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人社部组织发布了互联网
昨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人社部组织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网约配送员、信息安全测试员等21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在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有几大变化:
1.第一大变化:工种有变化;
原来的三个工种(产品策划员、直播销售员、后台管理员)被修改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
2.第二大变化:申报要求有变化;
加强了对本职业工种正规培训的认可,只要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相应级别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就能申报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
3.第三大变化:培训学时有变化:
原来: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均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现在: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04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88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72标准学时。
4.第四大变化:考试时间有变化;
原来:理论知识考试: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90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20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90min;
现在: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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