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申请网络域名变更无法执行,北京四中院向其细致解释
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12月28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办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域外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执行案件的工作成效,并发布了10件典型案例,其中一件为某股份公司与某食品公司、某贸易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仲裁院(西班牙马德里)仲裁裁决执行一案。
某股份公司与某食品公司、某贸易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某股份公司授予某食品公司、某贸易公司在中国大陆区域独家进口、分销和推广某股份公司产品的权利,并约定双方之间因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依据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规则在马德里工商会进行仲裁。后某股份公司与某食品公司、某贸易公司产生争议,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国际商会仲裁院作出终局裁决,确认双方之间的协议解除,并裁定某食品公司、某贸易公司向某股份公司连带支付违约金并将商业合作期间取得的网络域名等转交给某股份有限公司。之后,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裁决。
本案执行过程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案涉网络域名的变更需符合互联网域名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此,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和相关的网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沟通咨询,了解关于域名转让的具体条件、办理流程。相关部门表示因申请人为外国公司,完全国外经营,在中国没有分支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无法将案涉域名变更登记至申请人某股份公司名下。承办法官将具体情况详细向申请执行人做了解答,申请执行人了解后最终撤回了相关的执行申请。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与抗辩,仲裁机构在进行仲裁裁决时重点在于定分止争,对仲裁裁决在后续阶段能否得到执行考虑较少,这一问题在涉外仲裁裁决执行中尤为突出。本案中,仲裁裁决的部分内容在执行阶段无法实现即为明证。这也显示了当前在办理承认和执行域外仲裁裁决及法院判决案件时,对域外仲裁裁决及法院判决应当采取实质审查标准还是形式审查标准,以及对于无法执行的裁决、判决内容是否应当认可,仍然存在着争议,本案的处理为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参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诗男认为,本案涉及互联网域名的执行和处置以及裁执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认可和执行本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决过程中,公正严谨,认真负责,与被执行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及服务机构各方积极沟通,主动了解域名注册使用的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域名转移的具体流程,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充分合理释明,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认可。这为国际仲裁及执行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有利于促使国际仲裁工作更多地关注裁决的跨法域可执行性问题,促进国际仲裁的健康长远发展。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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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域名后缀的选择
域名后缀有很多种,我们选择的时候可能会有困难,在此解说一下。
一般分为:国际域名:.com .net .org等
国别域名:.cn .com.cn .gov.cn .edu.cn
小后缀域名:.win .club .top
域名后缀有很多,我们要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域名,才能对我们网站有好处。
首先:坚持一个原则.com>.cn>.com.cn 按照这个顺序选择你想要的域名就可以了
其次:gov.cn edu.cn不是相关部门,没有相关资质你是用不了的
最后:小后缀域名切记不要用,我想你也不缺这几十块钱,不要因小失大,小后缀域名百度给的收录不是很好,有可能你做了一年的网站,百度还不知你是谁。
网站域名应该怎么选择
域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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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知道客户网站域名网址后,怎么快速获取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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