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做短视频的10大理由
公众号打开率持续走低,用户对图文感到厌倦的今日,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短视频的红利的确来了!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加速了所有行业的迭代。
就说律师行业吧:仿佛一夜之间,律师们都上线了,写推文,开直播,搞线上讲座……
当然,也玩儿短视频。
所有人都知道,短视频是当下最火的新媒体运作形式,有人甚至认为,随着5G网络的到来,短视频将取代文字传播模式。
那么,对于律师要不要参与短视频这件事?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为什么短视频这么受欢迎?
首先,
视频比图文
更具穿透力。
以前我们习惯看文字,后来能看图的就不想看文字,而现在上升到视频了。因为在同样的时间段里,视频能承载的信息量是图文的十倍,研究证明,人的大脑对信息的吸收有90%是图像。
其次,
信息技术
革命的推动。
从前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句问候,要等上好多天。但是数字技术的发展让信息的传递变快很多,现在,一声晚安,零点几秒就可以抵达世界各地。
再次,
4G
手机的普及。
2016年,我国智能手机的保有量已经达到13.66亿,其中4G用户已经接近9个亿,便于观看视频的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也是其中的因素;
最后,WI-IF遍地,流量资费下降。
现如今,很多企业,咖啡厅,餐馆,甚至公交车都推出了免费wi-fi服务。三大运营商纷纷提速降费,甚至还推出了包月不限量的套餐,让随时随地看视频不再肉疼。
所以,这是一个短视频内容称霸的时代。
信息时代,每个人都需要被看见。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更应如此。
对于大咖律师本身就有案源和资源的积累,他们做不做短视频也是百万级别的收入,但是对于刚入行的律师怎么办?短视频不正是给这些人弯道超车的机会吗?想办法高效获取新流量,高效把这些流量转化成品牌,只有这样我们有朝一日才能成为品牌。移动互联网时代给了我们这个机会。
律师做短视频的10大理由
一、为什么短视频是风口?
从报纸、电视到后来的门户网站到今天的短视频,跟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和外界去接触、沟通,一定要通过媒介。当下哪一种媒介最好,毫无疑问是短视频。
媒介接受程度高,我们说微信也很高,但我们要时刻注意到年轻人喜欢什么。因为年轻人,代表的是未来,年轻人如果越来越喜欢用另外一种媒介,未来它一定就是趋势。
未来是什么?通讯这种媒介一定会视频化,尤其是5G时代的到来。以前为什么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网络基础设施还不够发达,无法承载实时的视频传输。随着5G时代的到来,从技术上已经消除了这个障碍。技术上没有障碍,我相信这个浪潮很快就会到来。从这几年的发展来看,抖音快手,已经有一股席卷之势。你一定不能错过这个风口。
二、短视频VS公众号
通常来说买房可以是投资行为或消费行为,租房是消费行为,用买房、租房做类比,我认为是错误的。做短视频还是做公众号可以这么类比,投资买房在北京买,还是在三线、四线城市买。
现在公众号的打开率只有4%,有很多律师还在做公众号。短视频在迅猛增长,尤其疫情这段时间,几个月又增长了1个亿的日活。
选择短视频,相当于一线城市豪华地段的房子你不买,你非要买三线、四线城市的房子?
品牌只有在微信上是品牌,在短视频不叫品牌,这是一种偏见,这种偏见是没有道理的。为什么会有这个偏见?路径依赖,尤其是往往做成一件事的人,认为它的路径就是唯一。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应该要有开放的心态,接受新的事物,才能成长。
我相信有多很律师朋友的成绩,来自于做公众号,对做公众号有路径依赖,认为短视频做品牌不行,这是路径依赖的必然结果,也是由人性决定的。
三、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短视频是风潮吗?
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短视频,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曾经都作为流行新名词出现过,不能因为它们都在媒体上出现过,就把这4个等同为同样的东西。
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他们更多是技术层面的东西,他们的出现是技术层面的变革。大数据、人工智能背后的逻辑都是统计学,是一种技术,区块链就更加是一种技术。离消费者比较远,作为消费者没有感受到直接的改变,但这三个系统已经深刻的改变了整个世界,只不过是大企业在应用这些技术。要让普通人感受到改变可能会在10年或者20年之后才能体现。
短视频是传媒领域的变革,传播媒介的革命,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每个人。就像报纸被广播电台取代,广播电台被电视取代,互联网时代,电视又被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取代,门户网站又被百度取代,移动互联网时代百度又被微信取代。随着5G时代的到来,微信有可能要被短视频取代。
传播媒介的革命和底层技术的革命,它本来的发展曲线就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把它们都看成风潮,是对科技发展缺少最浅显的认知。
四、短视频和直播是一回事吗?
短视频和直播是两件事
线下讲课就像短视频,短视频把一个长的信息切割成15秒比较精炼的信息。线下讲课和短视频都需要事先准备,精心准备内容。直播更注重的不是传播知识而是互动,真人互动,更大的意义是打破物理上,空间上的一种隔绝。所以直播带有社交属性,短视频没有社交属性,有没有社交属性,这是他们两者之间最大的不同。
人们在获取信息的时候,需要更大更丰富的内容形式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人们获取信息不是信息量更大,要素更丰富,应该更直观,更简单。
短视频,之所以成为席卷之势,它不是比文章的信息量更大,也不是比文章的信息要素更丰富,而是比文章更直观,更简单。
未来信息的传播一定是更加直观,更加简单,所见即所得。如果信息量要更大,内容要更丰富的角度去做传播,肯定是行不通的。更简单,更娱乐化,更直观的方式传达信息才是未来的正确方向。
五、短视频是渠道吗?
短视频是技术发展带来形式创新不是渠道的创新,比如说过去卖货在商场是卖,在京东也是卖,在拼多多里面卖,可以说这是渠道。
短视频本身是带有人设属性,我们来看这些做起来的短视频账号,几乎里面都是因为它有鲜活的人物形象,有主咖。很多账号红,是因为有网红,网红是人,所以说短视频不是渠道。
渠道只在乎产品是什么,渠道从来不在乎人。短视频包括直播更在乎人,而不是产品。比如说直播卖货,李佳琦卖口红,口红在商场也能买,为什么你要到李佳琦那买呢?是因为冲着李佳琦这个人,才去买,并不是冲着这个口红。如果我去卖李佳琦一模一样的口红,大家会买吗?不会,因为是李佳琦才卖得掉,这里更看重的是人的属性。如果把短视频认为是一种新的渠道,会得出一个结论,短视频不适合法律服务行业。
我认为短视频最适合的行业就是服务行业,尤其是法律服务行业。因为法律服务行业带有鲜明的个人特点,所有律师都能提供一样的法律服务,当事人为什么会选你呢?都是法律服务我选张律师和王律师有什么区别?正是因为短视频、直播可以让张律师和王律师有区别。
短视频直播展现一个个鲜活的人设,一模一样的法律咨询服务,因为我更喜欢张律师这个人,所以我选择他的法律服务。短视频、直播给了我们很多新律师、小律师,从来都没有过的巨大弯道超车的机会。
把你这个人打造成品牌,而不是把法律服务打造成品牌,法律服务没有门槛,而人设有门槛,独一无二。
六、什么是律师个人品牌影响力?
有些律师或为律师服务的朋友,在做律师个人品牌上犯了一些非常严重的错误,在律师行业建立个人品牌。
律师品牌的影响力,是要建立给谁?是要让当事人知道我们,还是要让同行知道我们?有些打造品牌的律师,包括业内的所谓的一些老师、大咖,都是在自嗨,为什么呢?他们所谓的品牌影响力是「同行」的品牌影响力,而不是「目标客户」的品牌影响力。
可以这么说,今天整个律师行业在目标客户或在普通大众当中真正有品牌影响力的律师品牌还没有建立,我认为几乎就没有。部分律师同仁或为律师做品牌的人没有搞明白这个问题。从来没有哪一个行业,所谓的品牌影响力是指对同行的影响力,这件事情如果放到别的行业是个笑话。
律师是精英群体,没有意识到这些常识错误。如果你是为律师服务,应该在律师行业建立影响力,为普通大众服务就在普通大众建立影响力。当然在律师也可以在律师行业建立专业影响力,这样同行会找你合作做案子。
做律师个人品牌应该考虑怎样影响当事人,怎样影响普通人,这才是律师真正做品牌的方向。
既然要影响普通人,我们就要去普通人经常去看的媒体做内容。普通人最常看的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短视频,建立律师个人品牌影响力,应该在短视频而不是在公众号。
七、品牌和流量的关系
品牌因为有流量称之为品牌,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有自然流量,才能被称之为品牌。
不论做新品牌还是大品牌都需要获取流量,比如可口可乐,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依然不断通过打广告获取新流量,因为刚生下来的小孩是不知道可口可乐的。品牌和流量之间是一种共生关系。
普通律师要有个人品牌,要有获取新流量和转化新流量的能力。成名的大律师也要不断获取新流量来维持住其品牌。
品牌和流量是共生的关系,不是对立关系。
八、有500个被你深度影响的目标客户比有10万个普通客户价值要高得多?
这是把结果代替了过程,最终的结果可能我们想要的确实是500个深度影响的目标客户,那这500个目标客户从哪里来?如果有500个人最终愿意给你付10万块钱,那最起码先要有1000个人愿意和你链接,要有10万个人曾经听过你。如果没有曾经见过你或者曾经看过你的短视频,500个深度影响的目标客户怎么来?
怎样才有最快的速度让10万人知道你,很显然只有短视频能做到,其他任何方式都做不到。
10万人听我的名字,最终只有500个付高价的人才能成为我的真正的付费客户,这是过去的业务形态。
当下应该还有更好的方式
10万个人听过我,看到我短视频,每个人都有可能给我付1块钱,在直播的时候给我打赏1块钱,这是10万收入;有1万个人认可我,每人100元可以加入我的粉丝团,在直播时跟我连麦咨询法律问题,可以收入100万;持续做直播建立的信任,筛选出认可我的500个粉丝,每人给我交1万,成为定制化服务的会员,收入500万,通过持续直播展现了我的专业能力,粉丝认可我的专业能力有可能直接转化1000万的案件。
当然上面这些收入是一种假设,但我认为真正投入精力做短视频,是有可能获得上面收入的。上面的逻辑在别的行业已经实现了。
这部分收入是很多传统律师没有看到的。
九、法律服务行业没有被互联网改造,因为需求偶发、低频、决策复杂的业务形态?
过去线下业务形态形成的法律服务,没有天经地义的流程,在新的生态下,我们可以为法律服务重新定义它的业务流程。不能用过去的眼光去看待现在,更不能用过去的眼光预测未来。
李佳琦在网上卖口红,一晚上能把1个单品的所有库存量全部卖空,以前我们是没法想象的。
我们应该对法律服务更有想象力,过去的法律服务是远远没有满足需求的,我认为还有90%的法律需求没有被挖掘出来。90%的需求到底应该怎么去满足,未必是过去的那套逻辑,也许我们可以发明一种方法,不用比较、不用反复决策,而且收费也可以很低,但是我们量可以很大。
有没有可能一个律师就一个问题去给出一种法律咨询,一天晚上卖掉1万份呢?每人交100元也是100万。今天有哪个律师一晚上收费能收100万咨询费,在过去是不可想象,在未来很有可能司空见惯。
十、未来的法律服务是什么?
短视频带来怎样的一种变革?未来短视频、直播有B to C向C to B转变的一种变革。
过去B to C的法律服务,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确定,法律服务的这个模式、流程、模版,都是我们自己设计的,当事人没有话语权的,他只能提需求。未来一定是C to B的,一定要针对当事人更多的,更加细化的长尾市场,来定制爆款的单品。有很多同样的需求,可能散落在民间很多地方。过去的模式,律师一个人做,可能不经济、不划算。这种需求有没有一种办法把它收集起来,一次性的推出去。定制化的知识付费,实际上是有一个巨大的长尾传统业务。而今天通过短视频、直播打造人设的方式,知识付费这块超越过去整个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完全有可能。
短视频既可以做品牌积累也可以直接卖服务。通过短视频积累粉丝,通过短视频打造人设,通过直播产生互动,通过直播产生法律服务,绝对没有问题,这条路一定能走通,而且这里产生的商业价值,未来可能会超过目前的整个法律服务的传统市场,会颠覆人们对这个事情认知和想象。
综上所述,律师做短视频是当务之急,开始行动的人,必将受到这个时代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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