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00元网上购买域名成功2天后却“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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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3日讯(记者 刘佩佩)近日,河北的娄先生一直被一件事困扰:今年12月4日,他通过西部数码网站一口价交易购买了一个标价800元的域名。然而,让他奇怪的是,2天后,当他再次登录该网站时,发现自己的账户里少了一个域名,少的正是2天前花800元购买的域名。娄先生说,他拨通了网站的客户电话,对方称该域名卖家操作失误,因此要求收回。娄先生很是不解:自己付了钱,东西就归自己所有了,怎么还能说收回就收回呢?而网站方给出的回应则是:卖家因操作失误标价低了要求追回。
奇怪,800元网上购买域名成功 2天后却不翼而飞
昨日,河北的娄先生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他遭遇了一件奇怪的事。今年12月4日,他在西部数码网站中的一口价交易栏目看中了一个标价800元的域名。他立即将域名买了下来。交易成功之后,娄先生得到了一张交易付费成功的电子凭证。娄先生向四川新闻网记者出示了这张电子凭证。该凭证显示,消费时间是2016年12月4日。交易类型是域名交易,价格为800元。
而让娄先生没有想到的是,12月6日下午,他在登录自己的网站账号时,发现自己账号里的域名少了一个。同时,在该平台的账户里多了2300元。不见的域名就是我2天前花800元买的那个。娄先生心里很疑惑,他拨通了该网站客服的电话,客服告诉他,卖家标价标错了,价格卖低了,在这种情况下,网站有权利收回域名。而娄先生认为,网站在没有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将域名收了回去,此行为属于违法操作。
娄先生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面对质疑,客服也给他做了回复。客服说网站在收回域名前发了邮件给我,但我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发的,也没有人给我打电话告知这件事,因此我并没有看到邮件。娄先生说,网站客服还告诉他收回域名是按照网站交易协议来操作的。该协议内容为:对于卖家标错价格导致成交价格与市场均价相差5倍以上且市场均价在3000元以上的一口价交易,若卖家在交易后48小时内联系追回,西部数码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介入处理。撤销交易后,买家可以获得成交金额15%的违约补偿。
而对于以上协议内容,娄先生提到,在他购买当天,并没有在网站《一口价交易规则》中看到。而是在他反映问题后,网站才将上述内容加了进去。对此,娄先生称他有视频截图为证,并称网站事后才加入相关内容的做法让他很愤怒。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协议内容依据来收回我的域名。娄先生说,他希望网站能够将域名交还于他,如果不行,他只得从河北到四川来打官司。
公司并没有擅自修改协议增加内容 卖家操作失误标低价格要求追回
昨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联系上了该网站所属公司。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域名部工作人员任先生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关于娄先生的疑问和投诉,公司已经做了一个详细的情况说明,他会将这份详细的说明发到记者邮箱。此后,记者收到了一份名为:关于娄X对我司撤销Y.MEN交易的投诉的情况说明。
在该份协议中提到,卖家宋先生12月5日上午7点35分通过在线提问的方式要求网站追回域名,理由是自己在批量发布域名时操作失误,不小心把Y.MEN域名发布出去了且标错了价格。网站根据《西部数码交易服务协议附则》第二节第一点中的特别提醒:一口价类型交易不需要卖家确认,对于卖家标错价格导致成交价格与市场均价相差5倍以上且市场均价在3000元以上的,西部数码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介入处理(若要撤销交易,卖家需要补偿买家15%违约金并补偿平台15%的信誉损失和人力成本,超过48小时则不支持撤销)。宋先生提出申请的时间并没有超过48小时,因此,公司就根据此协议附则的提醒内容对娄先生购买的域名做了收回的操作。
对此,今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请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域名部工作人员任先生提供一个卖家宋先生的电话号码。其后,任先生给四川新闻网记者提供了一个归属地为浙江温州的号码,称是卖家宋先生的联系方式。随后,四川新闻网记者拨打了此号码,接电话的男士称自己就是卖家宋先生。据他介绍,12月4日,他在西部数码网站上批量发布域名,在操作工作中,不小心把域名Y.MEN发布了出去,并且标错了价格。他从别人手中购买该域名时,高出800元很多。我本来就不想卖这个域名,12月5日早上我收到交易短信时,才发现自己操作失误了,于是立即联系网站,请求追回。
而关于娄先生提出的未经本人同意就收回域名的质疑,情况说明中提到:根据《西部数码交易服务协议》6.1:西部数码有权在发现交易异常时终止双方的交易或设置该笔交易无效。娄先生的交易情况属于异常情况,公司按照协议规定进行撤销,并对娄先生进行了补偿,且通过邮件履行了告知义务。对此,娄先生认为他的情况并不属于异常交易,并且在网站的交易服务协议中也并没有明确说明哪些情况属于异常交易。
而对于娄先生所提到的网站修改协议增加内容的说法,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情况说明中提到,关于一口价标错价格的处理方法在《西部数码交易服务协议附则》第二节第一点中已有明确说明。由于娄先生与公司联系,其认为该规则上看不到这条规则,并不周到,公司已告知此规则所在附则出处和查看方式,并吸取用户意见进行了完善。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5点,将标错价格的处理方法增添到了《西部数码交易协议附则》中。
同时,成都西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到,对于域名并非是收回,而是撤销此笔交易,域名Y.MEN还原至交易前的状态,即目前Y.MEN归原卖家宋先生管理、持有。
律师说法:不提倡网站直接撤销 因会破坏合同稳定性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在此事件中,由于域名和一般的商品不一样,一般的商品有一个公允的价格,大家都能清楚的看到到底是高了还是低了。而域名不一样,我们无从得知价格到底是高还是低。这件事应该算是合同纠纷。
如果网站在公示的买卖须知里写有标错价的处理方式说明,那么网站撤销交易的行为属于履行合同的行为,但网站的处理方式说明是否有法律效应还值得商榷。相反,如果在公示的买卖须知里并没有相应的条款说明,那么,网站撤销交易的行为就不妥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此时产生纠纷,双方应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进行交易撤销。
邢连超说,即使有相关条款,我们也不提倡网站直接撤销。因为此行为会破坏合同的稳定性,让买方无法知道自己的交易会不会随时被撤销。目前,建议娄先生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权。
文章来自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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