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争议怎么解决?域名与商标什么关系?域名争议由哪个法院管辖?
随着社会经济与互联网的发展,域名与商标在商业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生活中不少人在互联网与商业领域了解的并不是那么彻底,他们常常将域名与商标混淆,然而域名与商标是有一定联系的但是他们也有一定的区别,充分认识域名与商标的关系,有利于商业经济的长远发展。
由于域名所具有的可标识性和可记忆性,消费者就能在互联网上,根据域名很方便地找到需要的商品或企业信息,很方便地与所有者进行商业上的交流或沟通。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够表示商业目的、功能、范围、内容或区别商品(服务)来源的域名,与商标一样,自然也就具备了更多的商业价值也成了用户的知识产权。
域名与商标有什么关系?
1、域名
凡进入互联网的用户,为了相互间通讯或贸易的方便,均可按照国际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InternetNIC)或它设在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制定的统一的命名规则,在互联网上申请注册一个全球唯一的网络通信地址——一个数字串形式的IP地址(网址),为了便于用户使用、记忆,便于中心管理和维护,中心在分配IP地址的同时,又核准一个与数字串相对应的字母地址,我们把这一字母地址称为域名。例如:中国中央电视台的IP地址是:203.93.27.8,而其域名则是:cctv.com .显而易见:cctv.com这一域名更简短、更直观、显著性更强,因此,相比之下,以字母形式出现的域名比以数字形式出现的IP地址更容易记忆。
2、域名与商标的关系
由于域名所具有的可标识性和可记忆性,所以,人们常常将自己最为公众熟悉的商标、商号或企业的简称、证券名称等的汉语拼音或者英文译称,作为域名在互联网上进行注册。这样,消费者就能在互联网上,根据域名很方便地找到需要的商品或企业信息,或者很方便地与该域名的所有者进行商业上的交流或沟通。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够表示商业目的、功能、范围、内容或区别商品(服务)来源的域名,与商标一样,自然也就具备了更多的商业价值,因而也成了用户的知识产权。
3、商标与域名的区别
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享有专用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构成商标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一定意义上说,有了注册商标就等于有了市场的一半,商标在一个市场上一旦被他人抢注,就等于失去了这一市场,其后果极其严重。相对而言,对域名的保护力度要弱得多。由于域名被他人抢注后,会对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起到淡化作用,或对企业的声誉、形象造成危害,或给企业在商业交流或沟通时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广大企业更应该尽早将自己最为公众熟悉的商标或商号或企业的简称或证券名称等的汉语拼音或者英文译称,作为域名在互联网上进行注册。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由上可见,在法律上商标与域名是有一定差别的,而且他们所受法律的保护也不同,商标总的来说更受法律保护。从商人员充分认识、了解和利用域名与商标的联系,有利于其在该行业的长远发展。
如何解决域名争议?
域名争议有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 1、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关于域名的纠纷仍然是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
- 2、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投诉,由他们受理解决。不过这类机构解决的域名争议限于域名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
- 3、由仲裁机构仲裁。纠纷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由双方选择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 4、诉讼解决。这类诉讼由于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都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域名争议由哪个法院管辖?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第三条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对于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